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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ctober 02

    为了忘却的纪念

    102,我值班。吃过早饭,我到车库了,牵出自行车,望单位赶去。太阳很高,地面白晃晃的,眼睛有点难受。我想是感冒的缘故,人有点困顿。
    拉开单位的大铁门,心情忽然一下子轻松起来,我买的新活力作家文丛《天鹅绒》到了。打开办公室的门,开机,上网,找几首MP3播放,除了我就是传达室一家人在。平时喧声闹语的单位,一下子寂静下来。听着音乐,我打开了《天鹅绒》这本书。
    首先看作者的创作自述,这个习惯,是读贾平凹的小说得来了。我与叶弥生活在一座小城里,她在杂志社做编辑,我在一家单位做文秘之类的杂活。小城不大,有些耳熟能详的名字,时不时在这家杂志、或者那家报纸上蹦出来,算是未曾谋面的熟人。我要看她的这篇小说,是受到《太阳照常升起》这部电影的影响,传媒的力量就是如此强大。电影还没有看,但听说叶弥是免费把小说送给了姜文的,此前姜曾经买过叶弥的小说要改编成电影,但最终好象没有拍成。据说姜文读到《天鹅绒》的时候,一下子就找到感觉。我很喜欢姜文的一些作品,比如《阳光灿烂的日子》。看那部篇子的感觉有点像看《西西里的美丽传说》。
    叶弥说她喜欢儿女情长,觉得这样的作品能够滋润心灵。她说:“一部作品,感情就是它的体温”。读《天鹅绒》,我就读出了一个时代的生活常态,读出了作家悲天悯人的情怀。《天鹅绒》很短,先写了一个乡下女人因为两斤猪肉不见了而变疯了,后写的一队夫妻下放到农村,妻子与小队长(小队长是疯女人的儿子)偷情,丈夫枪杀了小队长(丈夫是个不错的猎手)。故事很简单,关键是故事处理的过程。疯女人投河自尽前,先是洗澡,然后梳洗了一番,最后“急急忙忙”跳河死了。丈夫发现妻子红杏出墙,决定打死妻子的情人,但是妻子偷情的时候很炫耀地对情人说了一句,老公说过自己的皮肤像天鹅绒。在物质十分匮乏的时代,这个比喻让小队长十分疑惑。他坦然面对死亡的威胁时,还面不改色地问一句:“什么是天鹅绒”?有趣的是,戴了“绿帽子”的丈夫决定在处死小队长,也想要他见识一下什么天鹅绒,并且不辞辛苦的回苏州、到上海,甚至赶赴北京,虽然还是没有买到天鹅绒,但是经过一个多月(甚至更长)时间的消磨,丈夫杀死队长的决心也悄悄地发生了变化。这时当两个男人面对面的时候,更加戏剧性的一幕又出现了,可以说是队长自己选择了死亡。他故意撕裂了一个已经逐渐愈合的伤口后,慷慨赴死。犯而不校是恕道,人总是容易淡忘的。如果少却了上述的这些细节,相信《天鹅绒》的人性色彩就会淡却很多。对于女人的疯。下放的城里女人感到很费解:“两斤又不是两百斤。”对于疯女人洗澡、梳头、穿鞋后投河自杀,有的人还是很不理解:“多此一举,反正要投河嘛。”
    人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状态?又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状态?我们怎样才能有尊严且有价值地活着?想这些问题会让人感到困惑,于是有人选择了不愿意去想,甚至选择了忘却。叶弥说自己写作的动机是“活不下去了”。如果真是这样,我相信她一定还有很多好的作品问世。
    最后补充一下,小说的结尾提到卡尔斯王子对卡米拉说过的一句话,“我恨不能做你的卫生棉条。”这句话让作者非常感动,因为偷情的小队长曾说过类似的情话:“我要做你用的草纸。”就是这个情节,让我忽然记起,这篇小说是我以前曾经读过的。
    千真万确。